发布时间:2010-07-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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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为中国乐器协会与北京《音乐周报》传媒有限公司合作的重要内容之一,近日,双方签署了广告代理合同。
《音乐周报》作为面向大众的音乐专业报纸,其主要读者是专业音乐院校以及中小学音乐教师、音乐表演艺术家以及广大音乐爱好者等。在《音乐周报》上加强乐器行业及品牌宣传,对于扩大社会音乐文化人口、提高企业品牌知名度、增进公众对我国乃至世界乐器行业发展的了解都将起到积极的推动作用。
广告代理合同的主要内容有:
1、中国乐器协会代理乐器行业内的企业、个人等在《音乐周报》上的刊登广告业务。
2、通过中国乐器协会推荐在《音乐周报》刊登广告的新客户均可直接享受《音乐周报》广告费的最优惠价格。
3、在半年(
希望有意在《音乐周报》刊登广告的乐器企业、个人及时与中国乐器协会联系。
联系人:刘勇 QQ : 420959494
电话:(010)-67665718 传真:(010)-67666220
电邮:liuyong@cmia.com.cn; zgyq@vip.sina.com;
地址:北京市丰台区顺三条21号嘉业大厦二期一号楼706室(100079)
注:
所享受的最惠价格不包括加急、广告设计等其他费用
广告内容需经中国乐器协会审核后,才能在《音乐周报》上刊登
附1:具体操作流程:
1、在中国乐器协会网站下载《音乐周报》广告推荐表;
2、把填好的推荐表通过传真、电邮等方式递交至中国乐器协会;
3、中国乐器协会审核通过后,通知《音乐周报》及广告客户代表;
4、《音乐周报》相关负责人与广告客户代表联系,落实具体广告形式并签署协议;
5、广告客户将设计好的广告片(或文字、图片等资料)发给中国乐器协会初审并转《音乐周报》;
6、《音乐周报》进行广告终审及版面(设计)排版等工作;
附2:《音乐周报》广告推荐表(请从中国乐器协会网站下载,链接地址:http://www.cmia.com.cn/xinwenzhongxin/doc/《音乐周报》广告推荐表.doc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