烟台博斯纳钢琴品牌侵权案二审胜诉-中国乐器协会
烟台博斯纳钢琴品牌侵权案二审胜诉
发布时间:2017-08-07
中国乐器协会信息部(转载本网新闻 请注明出处!)
5 月3 日,烟台市中级人民法院(2017)鲁06 民终679 号判决书做出二审终审判决,判定广州戈特里安有限公司和倪穗礼两被告侵权败诉,维持一审判决。判决要求如下:一、被告广州戈特里安乐器有限公司、被告倪穗礼于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删除有关侵权文章,并连续十日向烟台博斯纳钢琴制造有限公司公开赔礼道歉,以消除影响、恢复名誉;二、若被告未按判决第一项履行义务,法院则采取公告或登报方式将判决主要内容和有关情况公布于众,相关费用由被告负担;三、被告于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共同赔偿烟台博斯纳钢琴制造有限公司经济损失及合理维权费用合计200000 元。烟台博斯纳钢琴表示,本案之所以长达三年才得以判决,系因被告倪穗礼拒不签收法院多次传票,致使法院最后采取公告送达程序。烟台博斯纳钢琴向长期以来给予深切关心和大力支持的各级领导、广大博斯纳钢琴经销商及社会各界表示衷心地感谢!同时善意奉劝惯于靠诽谤他人者改邪归正,行业同仁共同营造健康良性的市场环境和竞争机制。(博斯纳钢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