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2006-06-12
中国乐器协会信息部(转载本网新闻 请注明出处!)
中国乐器协会网讯:
贵州省雷山县及云南省大关县申报的苗族芦笙制作技艺和贵州省玉屏侗族自治县申报的玉屏箫笛制作技艺列入非物质文化遗产名录“传统手工技艺”类别中。
通知说,我国是历史悠久的文明古国,拥有丰富多彩的文化遗产。非物质文化遗产是文化遗产的重要组成部分,是我国历史的见证和中华文化的重要载体,蕴含着中华民族特有的精神价值、思维方式、想象力和文化意识,体现着中华民族的生命力和创造力。保护和利用好非物质文化遗产,对于继承和发扬民族优秀文化传统、增进民族团结和维护国家统一、增强民族自信心和凝聚力、促进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都具有重要而深远的意义。
通知要求,各地区、各部门要按照《国务院关于加强文化遗产保护的通知》(国发〔2005〕42号)的精神和有关要求,认真贯彻“保护为主、抢救第一、合理利用、传承发展”的工作方针,切实做好非物质文化遗产的保护、管理和合理利用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