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2003-12-23
中国乐器协会信息部(转载本网新闻 请注明出处!)
经钢琴调律师资考委研究决定:2003年年底结束对原中国乐器协会钢琴调律师会员的考核换证工作。自2004年1月1日起不再以评审方式进行钢琴调律师职业资格的认定,一律实行按级申报考试制度。同时原中国轻工总会和国家轻工业局颁发的钢琴调律师资格证书宣布废止。
2003年12月31日以前,原中国乐器协会钢琴调律师会员,如不申报、不反馈意见或不交理论考核答卷者,视为自愿放弃此次考核换证的机会。
凡要求申报国家职业资格的原钢琴调律师会员,可与协会联系,也可在中国乐器协会网:www.cmia.com.cn上下载申报表格,填写好后速交中国乐器协会。
不同意对本人评审意见的调律师,也请尽快与乐器协会联系,可参加12月底为您安排的面试(具体时间另行通知)。
联系电话:010—65122058 65211719
联 系 人:刘金荣 郭宇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