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4年第二批钢琴调律师职业技能考试结束-中国乐器协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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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4年第二批钢琴调律师职业技能考试结束

发布时间:2004-09-14

中国乐器协会信息部(转载本网新闻 请注明出处!)

    中国乐器协会网讯:2004年第二批钢琴调律师职业技能考试于8月18-22日同时在北京、上海、广州三地进行。108名新报名考生和23名补考生参加了这次考试。经过三天的考前培训及理论、技能考核,95名考生通过了考核,并取得了相应的钢琴调律师资格证书,通过率为87.9%。补考生中15名通过了考核,通过率为65.2%。
  据钢琴调律师资考委办公室介绍,自2004年起,钢琴调律师职业技能鉴定工作已经基本走上正轨,社会上以及企业中的钢琴调律师考核工作,严格按照“五统一”(统一标准、教材、培训、考核、发证)的原则,每年3、9、12月分三次同时在北京乐器职业技术鉴定站、广州乐器职业技术鉴定站、上海乐器职业技术鉴定所进行。考前培训采用《钢琴调律与调整教程》统一授课,理论考试根据事先命题汇集的题库中抽取不同类型的题目,对考生进行测试。两小时的现场钢琴调律调整操作,考察了考生对钢琴调律基本理论和实践应用的能力。全部考核是在“公开、公正、公平”的条件下进行的,这种现场应试的考试办法受到生产企业和社会钢琴调律师的认同,也将进一步规范钢琴调律师队伍建设进程,为我国钢琴制造业的进一步发展和建设一支宏大的调律师队伍创造有利的条件。(通过考核的考生名单将在《中国乐器》2004年第9期上公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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