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2024-02-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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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月24日,辽宁省教育厅印发了《辽宁省全面实施学校美育浸润行动工作方案》(以下简称《方案》),全面实施学校美育浸润行动。《方案》明确将开齐开足上好美育课,严格落实学校美育课程开设刚性要求,小学阶段音乐、美术每周各2课时;初中阶段音乐、美术每周各1课时;高一年级音乐、美术每周各1课时,高二年级音乐、美术每两周各1课时。
《方案》明确,要开齐开足上好美育课。严格落实学校美育课程开设刚性要求,小学阶段音乐、美术每周各2课时;初中阶段音乐、美术每周各1课时;高一年级音乐、美术每周各1课时,高二年级音乐、美术每两周各1课时;高校本科学生须修满公共艺术课程2个学分。各级教育行政部门定期对学校开设美育课情况进行评估,督促学校开齐开足上好美育课。
同时,构建小学阶段兴趣化、初中阶段多样化、高中阶段专项化、大学阶段通识化的大中小学一体化美育课程体系。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提供优质美育课程课后服务,帮助学生通过在校学习掌握1-2项艺术专项特长。另外,学校每学期至少举办一次全员参与的展演展示活动,构建小学、中学、大学纵向贯通,校级、县级、市级、省级区域选拔性展演横向衔接的学生一体化艺术展演机制。学校每学期至少举办一次全员参与的展演展示活动。
《方案》将推进中小学艺术评价改革。全面实施中小学生艺术素质测评,将测评结果纳入初、高中学生综合素质评价,并把艺术类科目纳入初中学业水平考试范围,考试结果以等级方式呈现,考试分为过程性评价和结果性评价,学生考试等级成绩作为高中阶段学校录取的参考依据。
充分利用美育评价推动学校开齐开足上好美育课程,对学校或教师随意挪用挤占课时造成美育开课率不足的,必须补足补齐课时,情节严重的,将追究学校主管领导及相关责任人责任。省级教育行政部门定期对美育浸润行动计划实施动态管理和综合评价。(沈阳晚报、沈报全媒体记者 丁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