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2022-01-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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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中国乐器协会章程》规定的业务范围和会员的权利,会员单位可享受以下服务:
一、优先参与协会组织的活动
协会组织的活动包括:会议、论坛、行业交流、标准制(修)订、奖项推荐、国际考察、展览展示、职业能力评价、信誉标识、行业证明、项目咨询和培训等。
1.参与协会推荐中国轻工联合会组织的轻工业工业设计中心认定、轻工业工程技术研究中心认定、轻工业重点实验室认定、科学技术奖、轻工业200强、轻工业科技百强、轻工业行业十强、升级和创新消费品、单项冠军产品(企业)、专精特新、品牌培育、质量管理、品牌管理、管理创新等以及国家知识产权局的“中国专利奖”等奖项的申报工作。
2.参与协会推荐“大国工匠(轻工)”、轻工先进单位和先进个人等申报工作。
3.参与“行业工匠”和“科技之星”等评价工作。
4.参与“行业50强”的评价工作。
5.参与协会(乐标委)组织的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团体标准和国家职业技能标准的制(修)订工作。
6.参加中国乐器协会主办的行业专业展览(上海国际乐器展等),可享受一定比例的展位费用优惠。
7.参与国民音乐教育大会、6·21国际乐器演奏日等活动。
8.为向协会上报主要经济数据的会员单位,提供相关证明。
9.参与行业职业能力评价工作。
10.办理“中国乐器协会产品防伪专用标识”和“中国乐器协会质量信誉标识”。
11.参加中国乐器行业企业信用等级评价工作。
二、免费获得行业相关资料
1.《中国乐器》杂志、《中国乐器年鉴》
2.年度行业经济运行分析
3.《中国乐器协会团体会员通讯录》
三、享受会员专属服务:
1.中国乐器协会网站会员单位和数据中心专区,只对会员开放。会员单位凭用户名和密码可查询会员单位基本信息、数据中心的行业数据和运行分析报告等。
2.会员单位的企业动态、文化活动等可向中国乐器协会投稿,经审查通过后,在协会杂志、网站、微信公众号、视频号、抖音等媒体平台报道。
四、为会员维护合法权益提供服务
1.向政府有关部门反映行业、会员的合理诉求和建议。
2.做好会员与会员之间、会员与其他企业间有关协调工作。
五、协会为会员提供其他方面的服务
在《中国乐器协会章程》的业务范围内,为会员提供其他方面的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