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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策汇编 | 国家针对疫情出台扶持政策之技能培训篇

发布时间:2020-05-23

(转载本网新闻 请注明出处!)

受疫情影响,企业的生产经营停滞,员工的工作状态发生改变。为做好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期间职业技能培训工作,提升劳动者技能水平,减轻企业培训压力,助力企业复工复产。工信部与社保部门出台了一系列措施,帮助企业应对疫情期间出现的难题,搭建数字化服务平台助力企业线上开展工作。


目录

● 2月10日工业和信息化部中小企业局发布《关于组织开展“企业微课”线上培训的通知》

● 2月18日,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印发《关于切实做好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期间人力资源服务有关工作的通知》(人社厅明电〔2020〕11号)

● 3月18日,工业和信息化部办公厅印发《中小企业数字化赋能专项行动方案》(工信厅企业〔2020〕10号)

● 4月7日发改委、中央网信办印发《关于推进“上云用数赋智”行动 培育新经济发展实施方案》(发改高技〔2020〕552号)


政策概览

1、关于组织开展“企业微课”线上培训的通知(摘要)

为做好疫情期间中小企业服务工作,进一步提升中小企业经营管理水平,我局决定开展“企业微课”线上培训工作,积极鼓励广大中小企业参与线上培训,为中小企业送政策、送技术、送管理。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培训方式及载体

“企业微课”采用在线培训方式,在疫情期间免费开放培训资源。

二、有关工作要求

(一)各地中小企业主管部门要高度重视,认真组织引导本地区中小企业积极参加线上学习,保障培训参与度和培训效果。

(二)各地中小企业主管部门要认真组织推荐资质合法、信誉良好且可以为企业提供线上培训服务的平台机构及精品课程视频等数字资源,鼓励对当地出台的惠企政策进行视频解读。

(三)部人才交流中心要落实责任,认真做好“企业微课”线上培训的服务保障工作,认真做好运维管理和内容审核,不断完善“企业微课”线上平台,针对企业需求不断优化课程体系,突出培训特色,丰富教学内容。

(四)部人才交流中心要加强与各地中小企业主管部门的对接,收集各地推荐的线上培训平台机构及视频解读等数字资源,会同各地中小企业主管部门加强视频录制和遴选工作。

(五)各地中小企业主管部门和部人才交流中心要加强疫情期间开展“企业微课”线上培训的宣传,提升社会影响力和企业知晓度。


2、关于切实做好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期间人力资源服务有关工作的通知(人社厅明电〔2020〕11号)(摘要)

为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做好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的重要指示精神,坚决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打赢疫情防控阻击战的决策部署,结合当前复工复产工作形势需要,指导鼓励各地各类人力资源服务机构紧贴抗击疫情、促进就业、服务发展、维护稳定等工作,依法科学有力有序地做好人力资源服务有关工作,为打赢疫情防控人民战争提供坚实人力资源服务支撑,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加强重点单位用工服务。各地要激发人力资源服务机构积极性,指导公共服务机构切实发挥带头示范作用,引导经营性服务机构积极履行社会责任。聚焦疫情防控、公共事业运行、群众生活必需等涉及国计民生的重点单位,特别是与疫情防控工作直接相关的生产运输单位的用工需求,鼓励人力资源服务机构发挥信息汇聚、联通各方、专业服务的优势,综合运用线上对接、远程协作、线上专场招聘等方式,提供精准有力的供需对接服务。各地对提供职业介绍的人力资源服务机构,要根据有关规定落实就业创业服务补助政策。

二、强化线上求职招聘。各地要指导鼓励人力资源服务机构,大力拓展各类线上求职招聘服务模式,进一步创新挖潜、整合资源,通过开发全新功能,拓展服务方式,打造更优、更便捷的线上招聘服务平台。鼓励人力资源服务机构为受疫情影响较大或担负疫情防控重点任务的单位,适当减免招聘服务费用。

三、拓展线上培训。针对疫情防控期间用人单位和劳动者的就业创业、技能提升等多方面培训需求,鼓励人力资源服务机构及时跟进,积极开发和优化在线学习、直播课堂、热线辅导等服务项目和产品,提供各类实用型、多样化线上培训服务。

四、加强人力资源管理咨询服务。各地要鼓励人力资源服务机构,主动对接用人单位在疫情防控期间存在的人员招聘、职位发布、简历筛选、人选沟通、聘用签约、绩效考核等人力资源管理工作需求,积极提供人力资源管理咨询、解决方案拟定等服务,助力用人单位经济高效、规范可靠地招到用好人力资源。

五、做好疫情防控人社政策宣讲。各地要指导支持人力资源服务机构及行业协会,通过各类宣传媒介,尤其是在开展人力资源服务过程中广泛运用的网络传媒、微信公众号等新媒体平台,对近期人社部门制定出台的疫情防控期间稳定就业、劳动关系、社会保障、人事人才等政策措施,进行全面深入地宣讲报道,周知人社政策,助力惠企惠民。

六、切实关心关爱职工。各地要指导鼓励人力资源服务机构及行业协会,切实关心关爱本单位职工和人力资源服务对象单位职工,积极向大家宣讲疫情防控政策措施和科学防疫健康知识,及时掌握职工动态情况,提供有针对性的职业发展咨询、心理健康援助等服务。

七、强化产业园区协同服务。各地人力资源服务产业园在做好自身防疫工作的同时,要统筹把握、稳妥有序安排园区内人力资源服务机构返岗复工,积极发挥园区产业集聚、服务齐全、功能完备的独特优势,协同开展统筹对接需求、线上专场招聘、全链条服务等活动。

八、加强人力资源服务需求监测。各地要加大对疫情防控期间人力资源服务需求的监测力度,深入研判疫情对人力资源服务行业发展的影响为做好疫情防控、服务就业大局、促进稳定发展,提供重要参考。


3、中小企业数字化赋能专项行动方案工信厅企业〔2020〕10号)(摘要)

为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统筹推进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工作的重要指示精神,落实党中央、国务院有关复工复产和提升中小企业专业化能力的决策部署,以数字化网络化智能化赋能中小企业,助力中小企业疫情防控、复工复产和可持续发展,制定本方案。

一、行动目标

坚持统筹推进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以新一代信息技术与应用为支撑,以提升中小企业应对危机能力、夯实可持续发展基础为目标,集聚一批面向中小企业的数字化服务商,培育推广一批符合中小企业需求的数字化平台、系统解决方案、产品和服务,助推中小企业通过数字化网络化智能化赋能实现复工复产,增添发展后劲,提高发展质量。

二、重点任务

(一)利用信息技术加强疫情防控。推广“行程卡”“健康码”等新应用,实现人员流动信息实时监测与共享,在确保疫情防控到位的前提下加快企业员工返岗。运用医疗物资保障、疫情预警、库存及物流配送、资源调配等小程序、工具包,科学精准防控疫情,推动有序复工复产。

(二)利用数字化工具尽快恢复生产运营。支持中小企业运用线上办公、财务管理、智能通讯、远程协作、视频会议、协同开发等产品和解决方案,尽快恢复生产管理,实现运营管理数字化,鼓励数字化服务商在疫情防控期间向中小企业减免使用费。支持数字化服务商打造智能办公平台,推出虚拟云桌面、超高清视频、全息投影视频等解决方案,满足虚拟团队管理、敏感数据防控等远程办公场景升级新需求。

(三)助推中小企业上云用云。引导数字化服务商面向中小企业推出云制造平台和云服务平台,支持中小企业设备上云和业务系统向云端迁移,帮助中小企业从云上获取资源和应用服务,满足中小企业研发设计、生产制造、经营管理、市场营销等业务系统云化需求。加快“云+智能”融合,帮助中小企业从云上获取更多的生产性服务。鼓励数字化服务商向中小企业和创业团队开放平台接口、数据、计算能力等数字化资源,提升中小企业二次开发能力。

(四)夯实数字化平台功能。搭建技术水平高、集成能力强、行业应用广的数字化平台,促进中小企业生产要素数字化、生产过程柔性化及系统服务集成化。打造工业APP测试评估平台和可信区块链创新协同平台,为中小服务商和中小企业提供测试认证服务。

(五)创新数字化运营解决方案。针对不同行业中小企业的需求场景,开发使用便捷、成本低廉的中小企业数字化解决方案,实现研发、设计、采购、生产、销售、物流、库存等业务在线协同。推广应用集中采购、资源融合、共享生产、协同物流、新零售等解决方案,以及线上采购与销售、线下最优库存与无人配送、智慧物流相结合的供应链体系与分销网络,提升中小企业应对突发危机能力和运营效率。

(六)提升智能制造水平。针对中小企业典型应用场景,鼓励创新工业互联网、5G、人工智能和工业APP融合应用模式与技术,引导有基础、有条件的中小企业加快传统制造装备联网、关键工序数控化等数字化改造,应用低成本、模块化、易使用、易维护的先进智能装备和系统,优化工艺流程与装备技术,建设智能生产线、智能车间和智能工厂,实现精益生产、敏捷制造、精细管理和智能决策。

(七)加强数据资源共享和开发利用。支持基于产业集群和供应链上下游企业打通不同系统间的数据联通渠道,实现数据信息畅通、制造资源共享和生产过程协同帮助中小企业提升数据开发和应用水平。

(八)发展数字经济新模式新业态。扶持疫情防控期间涌现的在线办公、在线教育、远程医疗、无人配送、新零售等新模式新业态加快发展。

(九)强化供应链对接平台支撑。建设产业供应链对接平台,打造线上采购、分销流通模式,为中小企业提供原材料匹配、返工人员共享、自动化生产线配置、模具资源互助、防护物资采购、销售和物流资源对接等服务。基于工业互联网平台,促进中小企业深度融入大企业的供应链、创新链。支持大型企业立足中小企业共性需求,搭建资源和能力共享平台,在重点领域实现设备共享、产能对接、生产协同。

(十)促进产业集群数字化发展。支持小型微型企业创业创新基地、创客空间等中小企业产业集聚区加快数字基础设施改造升级,建设中小企业数字化公共技术服务平台,创建中小企业数字化创新示范园。支持产业集群内中小企业以网络化协作弥补单个企业资源和能力不足,通过协同制造平台整合分散的制造能力,实现技术、产能、订单与员工共享。

(十一)提高产融对接平台服务水平。促进中小企业、数字化服务商和金融机构等的合作,构建企业信用监测、智能供需匹配、大数据风控等服务体系,提供基于生产运营实时数据的信用评估、信用贷款、融资租赁、质押担保等金融服务,为企业获得低成本融资增信,提升中小企业融资能力和效率。打造促进中小企业融资增信的公共服务平台,应用新一代信息技术,提供合同多方在线签署、存证服务,传递供应链上下游信用价值,激发中小企业数据资产活力。

三、推进措施

(一)强化组织保障。各地中小企业主管部门要加强中小企业数字化赋能工作的统筹协调,政府、服务机构、企业协同推进和落实好专项行动。发挥中小企业主体作用,主动适应新形势,推进自我变革与数字化赋能,提升企业应对风险能力和可持续发展能力。调动数字化服务商积极性,发挥中小企业公共服务示范平台和平台网络作用,帮助企业精准防控疫情、有序复工复产,加速数字化网络化智能化转型。

(二)完善激励机制。将中小企业数字化改造升级纳入“专精特新”中小企业培育体系和小型微型企业创业创新示范基地建设,予以重点支持。按照“企业出一点、服务商让一点、政府补一点”的思路,鼓励各地将中小企业数字化列入中小企业发展专项资金等资金重点支持范围。对流动性遇到暂时困难、发展前景良好的中小企业,通过数字化改造升级推进复工复产和转型发展的,金融机构在优惠利率贷款中给予优先支持。

(三)组织供需对接。建立中小企业数字化可信服务商、优秀数字化产品与服务评价体系,征集、培育和推广一批技术力量强、服务效果好、深受中小企业欢迎的数字化服务商、优秀数字化产品与服务。通过在线直播、视频展播、线上对接等形式,实现数字化产品和服务展示互动与对接交易,指导企业科学制定部署模式,合理配置资源服务。

(四)加强培训推广。加强面向中小企业的数字化网络化智能化培训课程体系和教学师资队伍建设,利用“企业微课”、工业和信息化技术技能人才网上学习平台等线上平台和中小企业经营管理领军人才培训、银河培训工程等渠道,加强数字化网络化智能化技术培训。


4、关于推进“上云用数赋智”行动 培育新经济发展实施方案(发改高技〔2020〕552号)(摘要)

为深入实施数字经济战略,加快数字产业化和产业数字化,培育新经济发展,扎实推进国家数字经济创新发展试验区建设,构建新动能主导经济发展的新格局,助力构建现代化产业体系,实现经济高质量发展,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发展目标

在已有工作基础上,大力培育数字经济新业态,深入推进企业数字化转型,打造数据供应链,以数据流引领物资流、人才流、技术流、资金流,形成产业链上下游和跨行业融合的数字化生态体系,构建设备数字化-生产线数字化-车间数字化-工厂数字化-企业数字化-产业链数字化-数字化生态的典型范式。

打造数字化企业。在企业“上云”等工作基础上,促进企业研发设计、生产加工、经营管理、销售服务等业务数字化转型。支持平台企业帮助中小微企业渡过难关,提供多层次、多样化服务,减成本、降门槛、缩周期,提高转型成功率,提升企业发展活力。

构建数字化产业链。打通产业链上下游企业数据通道,促进全渠道、全链路供需调配和精准对接,以数据供应链引领物资链,促进产业链高效协同,有力支撑产业基础高级化和产业链现代化。

培育数字化生态。打破传统商业模式,通过产业与金融、物流、交易市场、社交网络等生产性服务业的跨界融合,着力推进农业、工业服务型创新,培育新业态。以数字化平台为依托,构建“生产服务+商业模式+金融服务”数字化生态,形成数字经济新实体,充分发掘新内需。

二、主要方向

(一)筑基础,夯实数字化转型技术支撑。加快数字化转型共性技术、关键技术研发应用。支持在具备条件的行业领域和企业范围探索大数据、人工智能、云计算、数字孪生、5G、物联网和区块链等新一代数字技术应用和集成创新。加大对共性开发平台、开源社区、共性解决方案、基础软硬件支持力度,鼓励相关代码、标准、平台开源发展。

(二)搭平台,构建多层联动的产业互联网平台。培育企业技术中心、产业创新中心和创新服务综合体。加快完善数字基础设施,推进企业级数字基础设施开放,促进产业数据中台应用,向中小微企业分享中台业务资源。推进企业核心资源开放。支持平台免费提供基础业务服务,从增值服务中按使用效果适当收取租金以补偿基础业务投入。构建产业互联网平台,为中小微企业数字化转型赋能。

(三)促转型,加快企业“上云用数赋智”。深化数字化转型服务,推动云服务基础上的轻重资产分离合作。鼓励平台企业开展研发设计、经营管理、生产加工、物流售后等核心业务环节数字化转型。鼓励互联网平台企业依托自身优势,为中小微企业提供最终用户智能数据分析服务。促进中小微企业数字化转型,鼓励平台企业创新“轻量应用”“微服务”,对中小微企业开展低成本、低门槛、快部署服务,加快培育一批细分领域的瞪羚企业和隐形冠军。培育重点行业应用场景,加快网络化制造、个性化定制、服务化生产发展,推进数字乡村、数字农场、智能家居、智慧物流等应用,打造“互联网+”升级版。

(四)建生态,建立跨界融合的数字化生态。协同推进供应链要素数据化和数据要素供应链化,支持打造“研发+生产+供应链”的数字化产业链,支持产业以数字供应链打造生态圈。鼓励传统企业与互联网平台企业、行业性平台企业、金融机构等开展联合创新,共享技术、通用性资产、数据、人才、市场、渠道、设施、中台等资源,探索培育传统行业服务型经济。加快数字化转型与业务流程重塑、组织结构优化、商业模式变革有机结合,构建“生产服务+商业模式+金融服务”跨界融合的数字化生态。

(五)兴业态,拓展经济发展新空间。大力发展共享经济、数字贸易、零工经济,支持新零售、在线消费、无接触配送、互联网医疗、线上教育、一站式出行、共享员工、远程办公、“宅经济”等新业态,疏通政策障碍和难点堵点。引导云服务拓展至生产制造领域和中小微企业。

(六)强服务,加大数字化转型支撑保障。鼓励各类平台、开源社区、第三方机构面向广大中小微企业提供数字化转型所需的开发工具及公共性服务。支持数字化转型服务咨询机构和区域数字化服务载体建设,丰富各类园区、特色小镇的数字化服务功能。创新订单融资、供应链金融、信用担保等金融产品和服务。拓展数字化转型多层次人才和专业型技能培训服务。以政府购买服务、专项补助等方式,鼓励平台面向中小微企业和灵活就业者提供免费或优惠服务。


(内容节选自中国政府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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